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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山國小徵文徵畫活動實施計畫 一、宗旨:為鼓勵本校學生加強語文與繪畫能力,結合生活情境,提升人文素養,落實學校本位課程,以期蔚為風氣,而收宏揚文化績效,特舉辦本辦法。 二、徵文徵畫類別:作文、繪畫、書法...等。 三、徵文徵畫組別:依低中高年級各分三組。 四、徵文徵畫主題:依學校行事或節慶另訂之。 五、徵文徵畫週期:每二個月實施乙次。 六、評分標準: (一)作文評分標準:(請用電腦打字列印或稿紙書寫) (1)內容與思想:占百分之五十 (2)結構與修辭:占百分之四十 (3)書法與標點:占百分之十 (二)繪畫評分標準:(請用四開圖畫紙繪畫) (1)、主題:佔百分之二十 (2)、內容:佔百分之五十 (3)、技法:佔百分之三十 (三)寫字評分標準:(寫自用紙由學校提供) (1)、筆勢與功力:占百分之六十 (2)、整潔與美觀:占百分之四十 (四)另可依主題不同調整評分比例 七、優勝錄取名額:每組各取前六名,佳作若干名頒發獎狀或獎品。 八、收件時間:參加稿件請於主題公佈後一個月內送至教務處。 九、得獎作品將擇優收至校刊『文山兒童』中刊出。 十、評審聘請:聘請校內外學有專精之教師擔任之。 十一、經費預算:擬由校內相關費用項下支出。 十二、本實施要點經校長同意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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